招聘怪題--注重能歌善舞
時間:2024-10-19 來源: 作者: 我要糾錯
近一段時間,各種古怪的招聘“逸事”層出不窮,無疑是對那些有真才實學的求職者的極大嘲弄。像把應聘者禮貌地讓座視為缺乏競爭意識,說AB血型的人有情緒波動之弱點,把姓裴姓舒的人視為只會給經營帶來“賠”和“輸”的不吉利因素等等,一個比一個離奇,一個比一個荒唐。
據我所知,徐州一家醫療器材公司在招聘業務人員時,采取了飯桌上選人才的辦法:請8位入圍者聚餐,結果飯后有3人被淘汰。如今,把“能喝”作為招用新人條件的一個“附件”,甚至是“必須條件”,并公然在招聘市場上廣而告之的已十分普遍。
來自江西的李小姐到深圳福田區某人才市場應聘時,因為不會喝酒跳舞而被拒之門外。一位負責招聘的人事主管對此“解釋”道,在吃喝風盛行的今天,不會喝酒不會跳舞,就少了交際、拉關系的手段,生意場上肯定會吃虧。
用人單位招聘人才本應著眼于人才的自身素質、工作能力,而如今一些單位注重的卻是“能喝善舞”,仿佛在交際上有所作為就萬事大吉了。其實,交際并不是一個筐,什么事都可以無端地往里裝。
市場經濟必須按經濟規律辦事,如果你產品質量不佳,價格高得出奇,服務質量差,利用請吃陪舞給回扣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或許一時還能奏效,但畢竟經不起時間的考驗。
我認為,將“能喝善舞”作為招聘的一個重要條件,反映了招聘者的不正常心態。如果把企業比做一盤棋,經營者就是弈棋之人。企業應該不為一時一利所迷惑,而應著眼于增強后勁;而急功近利,靠“能喝善舞”者來搞公關,只能是經營下策。
我想問:在人才的招聘上,除了搞些嘩眾取寵的事件來,有些企業就再也沒有其他方法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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